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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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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位刑警,依照所受的訓練。任何事情都能用科學來解釋。
但在職業生涯裡,卻有很多事情到現在我也不懂怎麼回事。
32歲那年,我逮捕了一位連續殺人犯,行兇手法特點就是頭都不見了,
為什麼要要殺人呢?!犯人回答:是為了要幫助她們。
查了犯人的資料,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。
問犯人宗教信仰,他也只是笑而不答。
那你把她們的頭都藏在哪裡,
在我身體裡,犯人認真的回答。
我下定決心,一定要讓犯人說出實話。
有天晚上,我拿著高粱探訪犯人,打算動之以情。
沒想到兩杯酒喝下去後,他的聲音,動作,表情,變得和女人一樣。
她哭著說:拜託!!讓我回家看看小孩…
我相信她不是裝的,因為她說出連警方都不知道的關於被害者的細節,
而且,那時,我清楚的聞到從她身體傳來熟悉的女性香水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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