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我是一位刑警,依照所受的訓練。任何事情都能用科學來解釋。

但在職業生涯裡,卻有很多事情到現在我也不懂怎麼回事。

32歲那年,我逮捕了一位連續殺人犯,行兇手法特點就是頭都不見了,

為什麼要要殺人呢?!犯人回答:是為了要幫助她們。

查了犯人的資料,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。

問犯人宗教信仰,他也只是笑而不答。

那你把她們的頭都藏在哪裡,

在我身體裡,犯人認真的回答。

我下定決心,一定要讓犯人說出實話。

有天晚上,我拿著高粱探訪犯人,打算動之以情。

沒想到兩杯酒喝下去後,他的聲音,動作,表情,變得和女人一樣。

她哭著說:拜託!!讓我回家看看小孩

我相信她不是裝的,因為她說出連警方都不知道的關於被害者的細節,

而且,那時,我清楚的聞到從她身體傳來熟悉的女性香水味道。

 

 

12-17  

arrow
arrow

    SMs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